近日,省水利廳印發了《關于廳本級審批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為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我們對《工作方案》起草背景、主要內容和結果運用等作以下解讀說明。
一、起草背景
根據《水利部關于開展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水節約〔2019〕136號),為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保證規劃和建設項目科學合理取用水,促進形成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的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倒逼節約集約利用水資源,使節水成為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配置、調度前提,省水利廳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總體要求
在規劃和建設項目現有前期工作中突出節水的優先地位,強化規劃制定、建設項目立項、取水許可中節水有關內容和要求;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合理確定規劃和建設項目用水規模和結構,確保用水總量控制在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區域用水總量紅線范圍內;推動提高用水效率,對標國際國內同類地區先進用水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節水評價標準,促使規劃和建設項目高效用水;規范文本編制和嚴格審查把關,充分論證各類用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結論,從嚴叫停節水評價不通過的規劃和建設項目。
三、評價范圍
(一)與取用水相關的水利規劃。包括區域供水工程規劃、引水調水規劃、水庫建設規劃、灌區建設規劃等。
(二)與取用水相關的水利工程項目。包括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調水工程、地下水利用工程等。
(三)需開展水資源論證的相關規劃。包括城鎮新區規劃、工業園區規劃、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高耗水行業的專項規劃、涉及取用水的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等。
(四)辦理取水許可的非水利建設項目。包括直接從江河、湖泊、地下以及水庫、渠道等取水,并需要申請取水許可的非水利建設項目。
四、評價環節
(一)水利規劃在規劃制定階段開展節水評價,在規劃報告中編寫節水評價章節。
(二)水利工程項目在工程規劃、項目立項階段開展節水評價,在項目規劃報告、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編寫節水評價章節。
(三)需開展水資源論證的相關規劃在水資源論證階段開展節水評價,在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中編寫節水評價章節。
(四)辦理取水許可的非水利建設項目在取水許可階段開展節水評價,在水資源論證報告書中將用水合理性分析等內容強化為節水評價章節。
五、職責分工
節水評價立足于提高對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節水要求,不涉及新增審批事項,不改變原有審批主體,在審查審批過程中突出節水的重要性。
(一)省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工作及節水評價統計。
(二)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處負責省水利廳本級審批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節水評價。
(三)業務處室負責由本處組織編制和審查的非行政審批類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節水評價。
(四)項目評審單位負責相關規劃和水利項目的節水技術審查,提出節水評價是否通過審查的明確意見,按規定時限向政法與審批處及有關處室提交評審意見。
六、結果運用
水利規劃節水評價未通過審查的,不予審批;水利工程項目節水評價未通過審查的,不予通過項目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需開展水資源論證的規劃,節水評價未通過審查的,不予通過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申請取水許可的非水利建設項目,節水評價未通過審查的,水資源論證報告不予通過技術審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監督監管。加大對節水評價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檢查評估力度,業主單位提供全面真實的基礎資料,編制單位按照技術要求科學規范編寫節水評價章節,審查單位客觀公正地提出審查意見。
(二)完善制度規定。加強節水評價技術研究,及時修訂規劃與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法規、制度和規范,保證節水評價工作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三)夯實工作基礎。建立節水評價登記制度,建立工作臺賬;健全節水標準和取用水定額體系,強化取用水計量監測統計;深入開展節水評價宣傳培訓,加強節水評價人才隊伍建設,為節水評價提供基礎支撐。